上海创图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2007年起执行新的代理制度,目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代理商及合作伙伴,公司将退出直接销售的模式,专心加快扩张全国市场、技术后续研发、吸引风险投资和运作上市计划这几个方面工作。产品 (互联网三维技术、无缝拼接弧面过度展示技术等等解决方案) 均由全国各地代理商负责销售,以便为用户提供更全面、更周到的服务。
招募合作(企业)范围:
1. |
区域独家代理:限定每个省级城市只能有一个名额,签订协议后,代理商在该省级区域内配合上海创图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市场、拓展业务,推广指定的应用型软件产品; |
2. |
技术(业务)代理:签订代理协议后,代理单位可将创图公司应用型软件技术当作本公司的业务分支,并于创图公司合作完成经营项目; |
3. |
分公司:省会以上的城市包括直辖市;达成代理合作后,由上海创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授权代理商进行当地的市场开拓与推广,分公司拥有在区域内下放技术代理及独家代理的权利。 |
同时,我们将在以下方面提供支持:
专业的项目小组保障技术维护和技术更新;统一使用VGS技术和创图品牌,销售创图产品;协助当地代理商的市场推广和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各地的代理运营商聚集会议,进行商业运作信息的互换沟通交流。 |